根据《南宁市地下综合管廊运营维护管理服务绩效评价实施办法》(南住建〔2019〕355号)精神,南宁市地下管网和水务中心委托南宁市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三方专业咨询机构),于2023年1月11日对南宁城建管廊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22年下半年开展地下综合管廊运营维护管理服务绩效情况进行初步评价。在此基础上,我局于2023年2月16日组织南宁市财政局、应急管理局、市政园林局、国资委、消防救援支队、城市管理监督评价中心等部门召开会议,对评价结果进行复核认定,拟确定评价结果如下:
一、评价得分
98.3分(满分100分),对应的评价等次为优秀。
二、存在问题及扣分项
(一)平乐大道综合管廊污水管未签订入廊协议,扣0.5分。
(二)平乐大道综合管廊污水管未投入使用,周边地块违规排入污水导致污水流入廊体,扣0.5分;运维资料中缺少消防系统年度检测报告,扣0.5分,合计扣1分。
(三)龙岗一号路路面巡检记录填写不规范,扣0.1分;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表巡检记录填写不规范,扣0.1分,合计扣0.2分。
现将上述评价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至2023年3月2日。相关单位或个人如对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来函来电向我局反映(承办科室:公用事业一科,联系人:陈发宗,联系电话:5521731)。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