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佳节将至,为了保障广大市民们能够安心租房、欢度新年,我们整理了房屋租赁相关的注意事项,现温馨提示如下:
一、注意查询企业资质信息。建议市民选择已经进行开业报告的住房租赁企业合作。查询方式:“南宁市住房租赁服务监管平台”(https://www.nnfwzl.com)“企业信息”-“企业名录”检索。
二、审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合同前,认真阅读合同内容,明确租赁期限,对违约责任、押金退还等约定要清晰。推荐使用《南宁市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签约(下载地址:南宁市住房租赁服务监管平台首页)
三、及时办理合同网签备案。在订立租赁合同后的30日内前往各城区住建部门租赁业务办理窗口或通过南宁市住房租赁服务监管平台线上办理租赁合同备案;由住房租赁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促成的租赁行为,应当即时办理网签备案。
四、房屋租金押金应管尽管。从事转租经营的轻资产租赁企业,单次收取超过3个月的租金或单次收取押金超过1个月租金的,应将租金和押金纳入企业的监管账户。
五、提升依法维权能力。在合同约定期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留存相关佐证材料,因不履行合同约定引发的民事纠纷,受损群众可通过司法途径(如调解、诉讼、仲裁等渠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房屋租赁事关民生,希望大家能够牢记这些小知识,提升租房知识储备和安全意识,平平安安过大年。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