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社会各界人士: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中发〔2021〕30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国卫人口发〔2022〕26号)、《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桂发〔2022〕13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政策,切实解决三孩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按照《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南宁市人民政府令第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南宁市实际,我局组织草拟了《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给予三孩家庭优先公租房保障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请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于2022年11月24日前,将意见发送至邮箱:nnzjbzk@126.com。提出意见建议的有关单位,请同时注明单位名称、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内容;个人请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内容。
附件:1.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给予三孩家庭优先公租房保障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给予三孩家庭优先公租房保障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1月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