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区医保局推进全民医保参保工作以来,瞄准实现“100%”目标,优化工作举措,探索“1234”工作法实现符合条件的城乡特殊、困难人群100%参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提前超额完成自治区、南宁市下达的年度参保任务,任务完成率达到102.47%。
一、锚定“一”个目标靶向发力
突出工作重点,在集中征缴期开始前,组织召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沟通会,明确年度参保工作目标和任务,协调联动各特殊人群主管部门,促进信息资源有效共享,确保参保动员全面到位、参保补助及时到位。定期跟进参保进度,兴宁区医保局主要领导带队到参保任务未达标的村(社区)摸排情况,了解和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全民医保参保工作有部署、有推进。
二、探索“两”个举措精准扩面
一是开展参保数据专项治理工作,全面清理全量参保数据,对参保人多号重复、死亡未终止等情况进行核查,完善“一人一档”参保管理体系,提升兴宁区参保数据库准确度。二是实施数据清单管理。与特殊人群主管部门共享参保人员信息,动态跟踪掌握特殊困难群众参保情况,指导各镇(街道)、村(社区)建立并做实全民参保基础数据台账,掌握户籍人口、常住人口、不符合参保条件人员情况,为实施精准参保扩面工作提供数据支撑。
三、优化“三”级经办拓展服务
深入实施医保经办服务能力提升“十百千万工程”,组织基层经办人员到南宁市医保专窗进行跟班学习,并制作高频经办业务事项短视频,搭建“实地学习+线上指导”的培训平台。按照“有人员、有场地、有设备、有流程、有网络、有经费”的“六有”标准进行规范化建设,积极争取资金支持,为基层经办站点配置医保经办必需设备,并严格落实服务事项清单和服务指南,建成城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联动、城乡一体、全面覆盖的医保公共服务网络,推动医保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无差别办理,实现“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办理医保经办业务。
四、用好“四”项途径提质增效
一是协同做好代扣代缴工作,协助税务部门发起10次缴费,成功扣款4.6万余人,推进社会保险费征管制度体系建设。二是优先安排资金保障,协调财政、特殊人群主管部门及时申请补助资金,确保参保补助按时足额到位,2024年以来已为2万余名特殊困难人群落实参保补助约800万元。三是发挥基层网格化管理作用,定期调度通报参保情况,组织基层医保经办站点工作人员进村入户开展“一对一”参保登记和缴费指导,用当地方言为老百姓算清参保明细账,引导其积极参保、主动登记。四是加强宣传引导。借力专场招聘会、圩日,抢抓重要时间节点,采取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读等多种形式开展基本医保政策宣传活动,营造全民医保参保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