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
医保新闻医保新闻

南宁市灵活就业人员办理职工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业务应知事项

2022/05/27 1.3k 阅读 404 点赞

    今天医保君给大家讲讲南宁市灵活就业人员办理职工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业务应注意的事项。


    (一)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办结退休手续后,或男满60、女满55周岁后,医保缴费年限已满足退休待遇条件,或需要一次性补足年限且缴费截止时间不超过当前月的,应及时申报医保在职转退休手续;


    (二)年限不足需一次性补缴的,在职转退休申报时间不能早于缴费截止时间,如1月已缴费至6月,则1-5月不能申报医保在职转退休,需6月以后方可申报。   


    (三)参保人员有南宁市(含县区)以外实际缴费年限未办理转入南宁市的,办理在职转退休手续前请先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入手续,转入手续办结后再申报医疗在职转退休,否则审核缴费年限时无法将异地的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四)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年限不足且不打算一次性补缴的,不用申报医疗在职转退休,有视同年限材料的,可先提供《档案审核告知书》或人事档案申请审核视同年限,等缴足年限或打算一次性补缴时再申报医疗在职转退休。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医保新闻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