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
政策通知公告

2022年4月1日起我市将全面贯彻执行《广西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21年版)》

2022/03/31 1.8w 阅读 427 点赞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西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21年版)>的通知》(桂医保规〔2021〕5号)将于2022年4月1日起在我市范围内正式执行。《广西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21年版)》是对除新增以外的现行医疗服务项目的全面、系统的梳理并重新规范的成果,是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要求的具体措施。


具体通知如下: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西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21年版)》的通知(桂医保规〔2021〕5号)

政策解读如下:《广西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21年版)》政策解读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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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