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宁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南宁市长期护理保险协议定点护理服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南医保规〔2021〕2号)文件规定,结合我市长护险服务需求和工作实际,为加强服务监管、保障服务质量,经研究决定,2021年下半年我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申报的时间为2021年6月1日-7日(5个工作日),今年第三、第四季度不再受理定点护理服务机构申报业务。请各县、武鸣区医保经办机构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定点护理服务机构准入相关事项。
南宁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1年5月31
根据《南宁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南宁市长期护理保险协议定点护理服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南医保规〔2021〕2号)文件规定,结合我市长护险服务需求和工作实际,为加强服务监管、保障服务质量,经研究决定,2021年下半年我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申报的时间为2021年6月1日-7日(5个工作日),今年第三、第四季度不再受理定点护理服务机构申报业务。请各县、武鸣区医保经办机构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定点护理服务机构准入相关事项。
南宁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1年5月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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