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宁市医保基金监管平台信用评价系统医保定点医药机构2020年度信用记分记录,市医保局组织完成了2020年全市定点医药机构信用评价工作。现按照《南宁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对相关信用评价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即5月28日至6月3日)。
公示期内,定点医药机构对信用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登录南宁市医保基金监管平台信用评价系统(登录网址http://59.211.26.138)提出申诉。经市医保局组织复核异议不成立或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对外发布,并根据信用评价结果对定点医药机构实施分级分类监管。
附件:1. 南宁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2020年度信用
评价结果
2. 南宁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门诊)2020年度信用
评价结果
3. 南宁市医保定点零售药店2020年度信用评价结果
南宁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5月28日
南宁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门诊)2020年度信用评价结果.xlsx
南宁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2020年度信用评价结果.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