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南宁市江南区富乐康社区卫生服务站为南宁市新增协议管理定点医疗机构的公告
各参保人员: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2017〕8号)和《南宁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医疗机构申报南宁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协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南医保规〔2019〕2号)的规定,经过资料受理、组织评估、网上公示、谈判协商和签订协议程序,确定南宁市江南区富乐康社区卫生服务站为南宁市新增协议管理的定点医疗机构,现向社会公布。
南宁市江南区医疗保障局
2020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