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通知公告南宁市民政局关于取缔“爱国品牌(广西)事业中心”、“爱国教育研究院”的公告 2025/07/06 1.7w 阅读 432 点赞 查看原文经查,“爱国品牌(广西)事业中心”、“爱国教育研究院”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属于非法社会组织。现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第三十二条和《取缔非法社会组织办法》(民政部令第77号)第十五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爱国品牌(广西)事业中心”、“爱国教育研究院”予以取缔。特此公告。南宁市民政局2025年7月7日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公告